韩国华侨华人联合总会章程
第一章 总纲
一、 韩国华侨华人联合总会(在韩中国同胞联合总会)是继韩晟昊博士创立的中国在韩侨民协会总会、韩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联合总会之后,依托韩国中华武术协会基础,为更好的服务在韩中国侨民, 于2010年3月在中国驻韩大使馆领导及韩晟昊博士的支持下成立的爱国侨团。协会成员以新侨为主。协会以团结中国侨民力量,维护中国侨民利益,服务中国侨民福利;加强中韩人民合作,促进中韩文化交流;做好中韩民间和谐,达成中韩经贸繁荣;服从中国使领馆领导,遵守中国法律法规,服从韩国有关部门监督为宗旨。带领在韩侨民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,团结在韩侨民,解决侨民实际问题为己任。借助协会的平台,不断加强两国人民沟通交流,力争在跨境电商、现代农业、文化旅游、商贸物流,体育研修,人才交流等方面开辟更便捷的发展通道,和韩国友人一起携手共创互利双赢的崭新局面。
二、两会宗旨:遵守韩国与中国法律、法规及政策;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拥护祖国统一;团结在韩国的华侨华人,从而进一步促进中韩友谊;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促进韩中交流合作。
三、协会组织机构依民主集中制原则,各部协调工作。
四、协会主要机构由监事会、顾问、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部、外联部、文体部、科协、各省同胞联合会、韩国各市分会等组成。
五、协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守韩国及中国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一、监事会为本协会的监督机构,负责协助会长团处理日常事务,监事会成员由上届监事会提名后竞选,经全体会员通过后产生。
监事会职责:
1、 协助会长团制定修改协会章程及审议本协会的工作计划。
2、 协助两会组织各项活动。
3、 审查经费使用状况。
4、 总结协会工作,并向协会会员汇报。
5、 聘请名誉会长、顾问。
6、 推选会长、副会长、各部部长及分会会长。
1)会长一人,会长由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及一定的工作能力的人担任;会长总管两会各项工作,具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。
2)副会长若干,组织与管理能力较强,事业成功的人士担任。负责某方面的全面工作,协助会长做好工作。
3)秘书部设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3人,其主要协助会长工作,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会员档案管理;会议的主持,事宜的通知以及财务管理等工作。
4)外联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2人,干事若干,主管两会日常宣传及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,负责网页的制作和更新,树立两会形象。
5)文体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2人,干事若干,负责对外文化传播和体育(武术)交流,,为各项演出、展会、推介会、竞技比赛争取外部援助,扩大对外形象。
6)科协、各省在韩同胞联合会、和市分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若干,协同两会积极开展中韩科技文化体育的交流合作。
第三章 会员
一、入会方法:
凡承认本协会章程,参加本协会活动,能够履行会员义务,有意服务在韩华侨华人的人员,自愿报名,同时提交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!经组织审查通过,立档登记注册,并取得会员证,方成为正式会员。会员的入会及退会均采取自愿原则,但必须办理登记及注销手续,即建立档案。其主要项目为:姓名,性别,年龄,家庭住址及电话等联系方式。
二、会员要求:
1、坚持祖国统一,思想品行端正,有报国的信念。
2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;具有集体荣誉感,能自觉树立、保护两会的良好形象。
3、平等互助、团结协作。
4、富有爱心,维护正义、公平、公道,孝敬老人、尊师重教,谦和守礼。
5、参加活动必须佩戴会员证并按要求着装。
6、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,弘扬中华优良传统。
三、会员的权利及义务:
1、会员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。
2、会员有经申请退会的权利。
3、会员在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,可享受优先优惠权。
4、积极参加两会组织的活动。
5、业绩突出者可推荐参加中国设侨部门的招才引智、侨领培训等活动。
6、会员有遵守规定,执行决议,维护两会形象的义务。
7、组织机构人员有对工作认真负责,善始善终的义务。
第四章 组织活动
一、活动概述:
1、宣传和普及爱国爱乡精神,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。
2、与国内外各类爱国社团组织联合举办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3、配合驻外使馆,为在韩华侨华人的生活,学习,工作创造更好条件。
4、深入基层、组织各种调查研究,积极探索海外华侨华人在驻在国的适应度和未来发展方向。
5、让韩国人民更深入地了解中国,进而让世界人民了解中国,促进世界和平。
二、协会定于每月初周日为会员交流日,届时交流心得体会,生活工作问题等。
三、协会定于每年中秋节、春节举行一次慰问演出活动,具体由各组织机构协调完成。
四、协会的宣传工作
1、做好每次活动前后宣传板、海报及网站的宣传。
2、大型及长期有影响的活动邀请记者现场或追踪报道。
3、与其他爱国友好社团组织联合进行宣传。
第五章 换届程序
一、协会定于每三年换届一次,有特殊情况的,可推迟到下一年进行。
二、由监事会推选下届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、各部、科协、各省同胞联合会、各市分会会长等;并对新一届组织机构人员实行二个月监督制,若不合格,则由监事会协商予以撤职并重选。
三、每个部门每半年上交一份计划书。
第六章 经费
一、资金来源
1 会费(自愿原则);
2 捐赠(自愿原则);
3 如有大型活动可向企业寻求赞助;
4 在合法领域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;
5 其他的合法收入。
二、经费管理
1、由两会秘书处管理人员统筹管理,设立明细帐目。
2、定期向监事会和会员公布财务状况。
三、资金开支
1、为扩大影响而进行的必要的统一开支如会徽、会旗、会服等。
2、宣传费用。
3、联谊费用。
4、其他费用。
5、本协会工作有关费用,以收据为凭证。
第七章 附则
一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二、本章程有关条款有不明之处,会长可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。
三、会长、秘书处对两会中将回国的会员实行特殊档案管理制,备制通讯录。
四、本协会应与大使馆,中国各涉侨单位保持经常联系,自觉接受其领导和帮助。
韩国华侨华人联合总会